审核常态化的北交所,再迎闯关者。4月15日,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和昌”)将上会。
银莕财经注意到,尽管吉和昌依托下游行业高景气实现营收快速增长,但盈利水平却迟滞。与此同时,公司与第二大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对超百家单位存在双向购销等复杂交易情形也被摆上台面。
叠加报告期内无证经营、超产能生产等安全生产合规问题,吉和昌此次能否顺利过会,仍存较大不确定性。
01
盈利迟滞
吉和昌主要从事表面与界面处理相关特种功能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电池、光伏硅片切割、水性涂料、电子及通用电镀工程等领域。得益于锂电池行业、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生产的新能源电池材料、水性新材料系列产品业务量整体有所提高。
2023-2025年,吉和昌分别实现营收4.38亿元、5.17亿元和5.29亿元,三年累计增幅超20%;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621.29万元、5634.63万元和6532.19万元。其中,2023-2024年净利润增长近乎停滞,盈利显著滞后于营收扩张。

(公司业绩变动情况)
2026年一季度,公司预计实现营收1.5亿元-1.62亿元,同比增长26.24%至36.34%;实现归母净利润2550万元-2800万元,同比增长68.92%至85.49%。
吉和昌盈利的迟滞增长,与其毛利率相关。受下游市场景气度变化以及细分市场竞争加剧影响,公司部分核心产品的销售价格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整体呈下行趋势,分别为31.59%、27.28%和28.64%。
从细分业务看,吉和昌的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是公司第一大收入来源,2025年占比达34.75%,同时还是最大毛利业务板块。然而,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的两类产品中,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的毛利率连续两年为负,2023年为-3.62%,2024年为-3.03%;锂电铜箔添加剂毛利率亦大幅下滑,从2023年的57.92%降至2025年的49.05%,盈利能力持续弱化。
实际上,公司直接材料占自产产品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高,报告期各期分别为66.97%、61.94%和61.47%。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环氧乙烷、异构醇、丙烯醇等,其中,环氧乙烷、丙烯醇等供应价格及稳定性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盈利能力影响较大。
对此,公司直言:“若发生主要原材料供应短缺、价格大幅上升、内部采购管理制度未能有效执行等情况,将可能导致公司不能及时采购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或者出现原材料采购成本大幅上涨的情况,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不能及时有效地传导至下游产品销售单价,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不过,即使吉和昌的毛利率整体下滑,但仍远高于同行毛利率均值17.42%、9.93%和23.29%(可比公司尚未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数据取自其半年报,下同),2024年毛利率与同行均值的差距甚至拉升至17.35个百分点。

(毛利率对比情况,图源:公司招股书,下同)
02
与102家单位双向购销
招股书显示,公司董事长宋文超和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戴荣明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62.29%股份,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二人分别于2014年9月、2018年2月及2021年12月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公司股权结构图)
不过,宋文超、戴荣明二人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以及在间接股东层面的持股比例均较为接近,随着公司的发展,未来二人若出现意见分歧,可能影响公司决策效率和经营稳定性。
报告期内,吉和昌还持续存在关联交易。2023-2025年,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1007.88万元、888.71万元和979.27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276.61万元、263.63万元和285.79万元。
其中,吉和昌与持有公司37.71%股份的第二大股东奥克股份(300082.SZ)及其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最为引人关注。
2022-2024年、2025H1,公司与奥克股份及其下属企业所发生的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445.64万元、398.09万元、96.38万元和45.37万元;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684.59万元、0、0.75万元和0.15万元。

(公司与奥克股份及其下属企业所发生的关联采购)
显然,吉和昌与奥克股份存在购销双向交易。据回复函显示,在采购方面,中石化供应紧张时,公司曾向奥克股份下属上海悉浦奥采购环氧乙烷;销售方面,2022年公司曾向其销售特种聚醚。
值得一提的是,吉和昌部分董监高来自奥克股份,比如董事董振鹏、杨光目前分别担任奥克股份副董事长和副总裁。
不过,奥克股份近年来的经营状况持续承压,2023年和2024年分别亏损3.09亿元和1.59亿元,2025年前三季度继续亏损,近两年多时间已累计亏损逾4.7亿元。北交所也要求吉和昌说明,奥克股份的相关经营风险是否会传导至吉和昌相关业务板块。
实际上,除了与第二大股东存在复杂的双向购销关系外,吉和昌还与102家单位存在客户供应商重合情形,涉及各期采购金额占比约20%,销售金额占比约25%。
资料显示,吉和昌向客户及供应商重合主体销售金额累计超过100万元的重合主体有35家,采购金额累计超过100万元的重合主体共27家,销售、采购金额累计均超过100万元的重合主体共13家。
在首轮问询中,吉和昌曾解释客户供应商重合的原因包括:基于部分客户/供应商同时拥有上游供应链资源或下游业务需求,尤其是贸易公司或大型生产企业,双方会基于市场价格形成零星购销业务或在货源紧张时进行临时调货等;公司向同一客户及供应商采购、销售的商品一般具有差异性,不存在配比关系。因此,“存在客户供应商重合具有商业合理性”。
然而,这样的说法并未完全令交易所信服,在第二轮问询中,北交所再次要求公司说明“客户供应商重合及收入确认准确性”。
03
无证经营问题突出
吉和昌主营业务所处行业属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生产中所用的原材料部分为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化学品,对合规经营、安全生产和环保管理有着极高的要求。但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却频繁出现合规问题。
其中,无证经营问题尤为突出。资料显示,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书等业务资质均未覆盖完整报告期。
报告期内,吉和昌及子公司湖北吉和昌、武汉特化、武汉国贸、深圳吉和昌存在1,4-二羟基-2-丁炔的经营贸易行为。其中,吉和昌、武汉特化、武汉国贸、深圳吉和昌未能全部依规及时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荆门吉和昌规划生产的1,3-丙烷磺内酯等产品则属于监控化学品,也未能在项目建设投产前及时取得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存在被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的风险。
对此,公司解释称,系因工作人员疏忽未及时办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整改并根据业务需要取得相关许可证书。
不过,在2026年初武汉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对武汉特化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仍发现该公司存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事故隐患情形。武汉市应急管理局于2026年2月对武汉特化作出责令限期消除事故隐患、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主要负责人梁立春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罚款2.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而此前,武汉特化就曾因违反《安全生产法》,武汉市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10月20日对其作出“限期改正,并处以1.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除无证经营外,吉和昌子公司还存在超产情形。湖北吉和昌存在超批复总量、超批复范围以及超细分产品批复产量生产的情形,子公司武汉特化存在超细分产品批复产量生产的情形。
并且,湖北吉和昌2022年度存在超产能生产及超批复范围生产情形,2022年末重新办理环评批复手续后,至报告期末部分细分产品仍存在超产能生产的情形。
对此,北交所要求“结合已取得证明的时间和证明期间,说明取得证明后仍然发生超产能生产的原因。”
此外,子公司荆门吉和昌2025年1-6月由于阶段性订单较多导致聚二硫二丙烷磺酸钠(SPS)也存在超过1-6月折算批复产能31.23%的情形。
此次吉和昌拟募资2.90亿元,其中1.02亿元用于年产1.2万吨光伏材料、表面处理化学品和相关副产品项目,1.05亿元用于年产2000吨集成电路用电镀化学品项目,5262.34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就公司目前的产能利用率情况来看,扩产需求并不大。2023-2025年,吉和昌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仅分别为73.51%、69.03%和70.29%。在现有产能未充分利用的情况下,公司大举募资扩产,新增产能能否顺利消化、是否会加剧行业过剩,仍需进一步验证。
而在研发方面,吉和昌却投入极低。2023-2025年,其研发费用分别为1796.14万元、1753.03万元和1688.53万元,研发费用率仅分别为4.10%、3.39%和3.19%,显著低于同行均值的9.8%、11.58%和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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